科學與證據
鑑定結果常決定審判之結果,鑑定之科學知識又常為法律人所欠缺,職司審判之法律人,如何在「無知」之情形下評估「專家」之鑑定意見?本課程將針對實務常生之鑑定問題,對法律人介紹科學證據與科學知識。將邀請各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介紹科學證據之意義、理論、實務之問題。以下為初步擬議的主題與上課的週數﹕
主題 週數
法律規範與基礎理論 3
統計資料證據 1
火災鑑識 1
聲音辨識 1
槍彈證據 1
測謊證據 2
DNA證據 1
指紋證據 1
化學證據 1
文書鑑定 1
物證詮釋與現場重建 2
本課程設計,以大學部學生為主要對象,研究所學生亦得修課。有些課程必須至刑事警察局上課,修課同學應自行前往。期末考成績佔總成績之70%,其餘30%則以出席率及上課表現決定。研究所同學得選擇參加期末考試或提交研究報告。
|